此次联合检查重点以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》、证照是否在有效期限内、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、是否存在烟花爆竹“下店上宅”“前店后宅”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店、负责人是否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、是否销售超标、违禁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、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、是否在门店内设置床铺、是否存在使用明火和采暖设备、是否建立购销台账,妥善保管购销票据、产品配送单等九项标准进行检查。
检查过程中,对存在的无证经营、销售三无产品、违禁品,烟花爆竹存放不规范等行为,现场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整改督办单;涉及无证经营或销售“三无”产品的,依法取缔。同时联合检查组向烟花爆竹经营者讲解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知识。
此次联合检查有效打击了乡域内无证经营、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,为中元节文明祭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(刘婧雯)